3月30日中午11点40多分,一辆满载木制品货物的货车途经灵峰街道灵峰隧道附近路段时,司机发现货物冒烟着火,立即靠边停车。
由于没有灭火器,货车司机冒着危险上车卸货。就在这紧急时刻,县公安局行政中心警务站辅警大队副队长张决明开车途经现场,他立即靠边停车,从车上拿了一瓶备用灭火器,进行紧急扑救。其他过路的好心人也纷纷加入卸货、分拣、灭火行动中来。很快,着火的货物被卸下后,货车司机将车驶至安全路段。
无奈,一瓶灭火器无法将火扑灭,幸亏灵峰派出所民警和货物公司得到消息后迅速赶到,5只灭火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。与此同时,消防救援大队的救援人员也赶到现场,最终将明火扑灭。
虽然货物着火造成了一定的损失,但幸好有众人齐心协力相助。对此,货车司机表示感谢。